通知公告

首屆中德刑法與犯罪學研讨會報告人征集

日期:2015-09-09 00:00    點擊數:    來源:

尊敬的各位同仁:

bevictor伟德官网中德法學院與德國漢斯?賽德爾基金會合作,将于2015年12月4日至5日(暫定)在北京召開首屆中德刑法與犯罪學研讨會。三位德國刑法和犯罪學領域的資深專家Schuenemann教授(慕尼黑大學)、Hillenkamp教授(海德堡大學)和Boers教授(明斯特大學)将出席本次研讨會并做主題報告。現誠邀請中方學者及司法事務工作者與會,圍繞本次會議的主題,做相關性的專題報告。

 

本次會議的的主題:

刑事司法中的被害人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在國際範圍内刑事司法發展過程中,“重新發現和重視被害人”成為的一個重要刑事政策的潮流。被害人保護這一主題在不同國家刑事立法的變革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自1986年起,德國通過了一系列的旨在保護被害人的立法措施,特别是在刑事訴訟,不斷的強化被害人的權利保障。迄今為止,強化被害人保護立法改革仍沒有停止。于此同時,刑法學者和犯罪學家也熱衷于探讨被害人保護這一主題。

在中國的刑事司法中,被害人長期處于“不受人待見”的地位。刑法和刑事訴訟中主要是圍繞犯罪人的定罪和量刑來進行,被害人的權利在刑事司法中的地位較低。近年來,被害人保護逐漸成為學術界熱門的話題。在一定程度上,人們達成了應當推進被害人保護的改革意向與共識。

在這一背景下,圍繞刑事司法中被害人這一話題而舉行中德學者之間的對話,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方面,中國學者能從此次對話中直觀感受和接觸到德國學者就刑事司法中被害人的立場和看法,了解被害人保護在國際刑事司法中的發展趨勢,對于中國刑事司法中被害人地位和權利保護而言,可以汲取經驗和凝聚改革的共識。另一方面,德國學者也能從本次對話中深入了解中國刑事司法中被害人的地位和權利保障的有關情況,有利于進一步推進中德法治國家對話。

本次論壇将就下列具體話題展開讨論(但不局限于下列話題):

?   國家刑罰權與被害人要求懲罰犯罪的訴求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   強調被害人權利的保護是否會導緻加重犯罪人的處罰?

?   哪些因素會影響到被害人在犯罪行為發生後是否選擇向司法機關進行報案或控告?

?   國家是否負有向被害人提供保護和救濟的義務?如果是,則國家應當如何來履行這種義務?

?   在社會生活中,普通民衆事實上的被害風險幾率有多大?被害風險與人們對未來犯罪發生的恐懼感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   犯罪行為對被害人而言,意味着什麼?什麼是被害人的普遍性和真實性的利益訴求?

?   哪些與被害人保護有關的預防措施是有效的? 

?   非政府組織和社會團體在向被害人提供幫助過程中的作用如何?

?   被害人在參與刑事訴訟方面享有哪些權利保障?為了改善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哪些權利應當進一步賦予被害人?

?   應當采取何種措施,防止或降低被害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遭遇“二次被害”的危險?

?   在司法實踐中,保障被害人權利存在哪些現實的障礙?

?   關于被害人賠償方面,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情況如何?

?   在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保護方面,還有哪些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的地方?

 

本次會議拟設三個分議題:

一、 國家、刑罰與被害人;

二、被害人的犯罪學視角;

三、刑事訴訟中被害人的權利和保護。

 

參會報名:

如有意向參與,請您及時與主辦方取得聯系,以便會議安排。

會議聯系人:黃河,法學博士,bevictor伟德官网/中德法學院講師。

聯系方式:+86186 1005 6869, E-Mail:he.huang@hotmail.de

 

其他事項:

會議提供中文和德語的交傳翻譯。專題報告的時間為二十分鐘。本次會議不收取會務費,與會者費用請自理。

 

真誠期待您的參與!

 

 

bevictor伟德官网中德法學院

2015年9月7日

 

 

德方專家簡介:

貝恩德·許乃曼(Bernd Schuenemann)教授

Bernd Schunemann教授是德國當代著名的刑法學家、法哲學家。1944年11月1日出生Broistedt。1963年2月在Braunschweig完成高中學業,随後分别在哥廷根、柏林和漢堡學習法律。1967年5月27日,在Celle州高等法院以優異的成績通過第一次國家考試。1967年至1971年,在下薩克森州進行司法見習工作,在此期間,他完成了自己的博士論文:《論不純正的不作為犯的理由和界限》(導師:Claus Roxin教授,論文成績:summa cum laude 優異)。1971年7月21日,同樣以優異的成績通過第二次國家考試。1971年至1975年在哥廷根和慕尼黑擔任Roxin教授的科研助理。1975年在慕尼黑大學完成教授資格論文:《四階段論的法律先例的創造——以刑事審判中上訴審為視角》。1975年1月開始,在波恩大學擔任科研顧問,後被波恩大學聘為教授。1976年接任曼海姆大學刑法、刑事訴訟和犯罪學教席。1981年至1983年擔任曼海姆大學法律系主任。1987年Schünemann教授接任弗萊堡大學刑法、刑事訴訟法、法理學和法社會學教席。1990年,轉任慕尼黑大學刑法、刑事訴訟法、法理學和法社會學教席并擔任該校刑法、法理學與法律資訊學研究所的所長。1998年至1999年擔任慕尼黑大學法律系主任。2012/13的冬季學期結束後,Schünemann教授因屆滿67歲而榮休。

 

托馬斯·希倫坎普(Thomas Hillenkamp)教授

Thomas Hillenkamp 教授,刑法和刑事訴訟學者。1943年出生于德累斯頓。先後在弗萊堡大學、漢堡大學和哥廷根大學學習法律。1967年在Celle通過第一次國家考試。1968年獲得德國大衆集團的博士研究生獎學金,兩年後通過博士論文答辯,論文的題目為:《偏離犯罪行為軌迹情形下的犯罪故意具體化的意義》。1972年通過第一次國家考試。從1972年至1980年擔任Gunther Arzt教授的科研助理,并于1980年在哥廷根大學法律系完成教授資格論文:《故意犯罪與被害人的行為》。同年,獲得波恩大學教席任命。在此之後又獲得奧斯納布呂克大學、紐倫堡大學和波鴻魯爾大學的教席任命。1987年,接任海德堡大學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教席。1989年至1990年擔任海德堡大學法律系主任。1992年成為德累斯頓大學新創辦的法律系的首任系主任。由于成功的創辦德累斯頓大學法律系,1996年被德累斯頓大學授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1999年,重新回到海德堡大學任教并擔任德國、歐盟和國際醫事法研究所主任。2013年在海德堡榮休。

 

克勞斯·伯爾斯(Klaus Boers)教授

Klaus Boers教授,當代德國犯罪學家。1953年出生,在漢堡大學學習法律并先後通過兩次國家考試。在漢堡完成博士論文(博士論文題目:《犯罪恐懼感》)後前往圖賓根大學犯罪學研究所擔任德國著名犯罪學家Hans-Juergen Kerner教授的科研助理,并在他的指導下完成教授資格論文:《犯罪與犯罪原因論——基于曆時研究的分析》,在此期間,他還在英國劍橋大學、美國西北大學及日本立命館大學(Ritsumeikan)從事過學術交流。1998年完成教授資格論文答辯後獲得明斯特大學犯罪學教席的任命,并在明斯特執教至今。Boers教授同時還是日本新潟大學(Niigata)和中央大學(Chūō)的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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