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1日19點,我院比較财稅法研究中心與bevictor伟德官网财稅法研究中心聯合舉辦的“财稅法學圓桌論壇”第二場在我院圖書館召開。台灣地區東吳大學法律學系陳清秀教授作為主報告人,我院徐妍副教授擔任主持人。台灣地區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處施清火處長、台灣大學法律系葛克昌教授、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廖欽福副教授、我校法學院劉飛教授、民商經濟法學院施正文教授、法學教育研究與評估中心副主任梁文永副教授、比較财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威副教授、福州國稅局林雄處長、北京華碩律師事務所劉天永主任作為嘉賓應邀參加本次論壇。
論壇第一場的圓滿成功不僅點燃了與會學者的熱情,也引起了我校師生及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論壇開幕前會場已座無虛席。主報告人陳清秀教授通過分析台灣地區稅務現狀指出:“稅”因其規定複雜繁瑣因而不僅納稅人難以了解掌握而稅務機關也疲于應付;又因其強制性、無償性使得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地位嚴重不平等,納稅人權利易受侵害并缺乏有效救濟;而稽征機關既作為執法者又作為監督者的制度設計也不利于公平課稅之實現。結合有關納稅人保護官的國外立法體例,陳教授總結說:“納稅人保護官建制并非以偏袒納稅人權益為唯一考量,而毋甯仍在于追求稅法上之利益均衡,以兼顧國家利益、公共利益、關系人利益及納稅者個人利益,期能實現征納雙方以及其他有關各方關系人之利益公平兼顧(利益均衡或利益平衡),營造共赢的局面。”随後葛克昌教授與施清火處長分别從納稅人保護官建制的價值目的和行政隸屬兩個方面給出了補充建議。
在接下來的嘉賓點評環節中,劉飛教授從大陸稅收法律制度出發,指出納稅人保護官建制的一個現實問題在于隸屬關系難以明确将導緻功能定位模糊,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與“精簡政府”之理念相悖。林雄處長則從稅務實踐的角度出發指出該建制的合理性以及在納稅人權益保護方面的價值意義,認為該立法案值得大陸地區借鑒。
随後的嘉賓讨論環節将會場氣氛推向高潮,與會學者們就我國稅務現狀以及納稅人保護官建制的實現可能性進行了激烈的探讨,聽衆們也通過提問參與其中。最後,我院崔威副教授做了簡短而深刻的總結。
随着研讨的結束,此次“财稅法學圓桌論壇”也完美閉幕。會後兩地學者指出本次論壇具有非凡意義,同時就進一步加強兩岸溝通交流進行了磋商。最後兩地學者代表相互贈送禮物以表敬意。 (供稿人:劉雙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