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非物質文化遺産與刑法的沖突及進路
【作者】南凱(bevictor伟德官网2017級碩士研究生)
【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産有其不同于别種文化形式的原生性、傳承性與活态性,對其進行刑法保障與規制時,不能教條地适用刑法條文。近年來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與刑法沖突的難案頻發,既體現了相關部門之間的溝通缺位和刑法規範的教條适用,也體現了非物質文化遺産本身與刑法條文的跨時代碰撞。為此,須進一步完善和運行部門聯動機制,從文化視域解讀違法性阻卻事由與刑法謙抑性,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時代創新與風險規制,在法律與文化之間尋求文化自覺,最終實現傳統文化與法律的動态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