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檔宗旨與原則
本文檔宗旨是記錄現時中國法學,推介法學思想與言論,宣揚與積累法律文化,促進社會進步與發展,并為世界上其他民族國家認識了解中國法律文化提供途徑與材料。
本此宗旨,《中國法學文檔》将根據以下幾項原則對現時中國法學進行全面的審視和提取。
1、推介學術思潮:盡可能地将能夠反映當今時代和社會進步的最新學術思想的文章論著予以簡要推介,意在使學術更有時代和社會使命色彩;
2、推薦學術觀點:意在盡可能地将一些具有新的、獨到的、具有實踐意義的學術觀點的文章論著向讀者予以推薦,意在豐富和活躍學術論辯與交流,參與社會改革與進步;
3、推舉學術精品:意在盡可能地将法學界中産生的,有深厚學術積累和深入研究水準的純法學成果向學界推薦,不論其是否為流行或熱門話題,意在豐富法律文化積澱和加強法律文化傳承;
4、推崇學術人格:盡可能地宣揚能夠代表和反映獨立學術觀點、嚴謹學術作風和純潔學術品德的文章作品,以達推崇褒獎獨立完美學術人格之目的;
5、推廣學術方法:盡可能地将能夠反映新的或有價值的學術方法的文章論著向學界推廣,意在促進法學發展,提升法學水平。
二、 文檔的性質和定位
本文檔為采拮荟萃高水平學術文章的高品位學術期刊,主要刊發高水平學術文章的文摘,但同時亦刊載原發學術文章、書評及國外法學名篇的譯文。
本文檔每期全刊字數20萬字左右。其中,文摘70篇左右,約12-15萬字;原發文章1-3篇,約3-5萬字;書評1-2篇,1-1.5萬字;譯文1篇, 1-2.5萬字左右。
本文檔系編輯工作由bevictor伟德官网負責;出版發行事宜目前由知識産權出版社完成。
三、 摘編标準
拟摘編文章至少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方可納入摘編選題:
1. 新穎性。拟摘編文章應該具有一定的新穎性,即選題或立論思考的角度有新意;
2. 思想性。拟摘編文章應該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即有較深刻的思想和思考;
3. 觀點性。拟摘編文章應該具有一定的觀點性,即有作者獨到和鮮明的觀點;
4. 信息性。拟摘編文章應該具有一定的信息性,即有新的信息或信息價值;
5. 資料性。拟摘編文章應該具有一定的資料性,即資料充實,具有信息性。
6. 權威性。拟摘編文章應該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即作者是在該領域内有建樹有成就的專家學者,拟摘編文章是其專長學術領域的成果;
7. 學術性。拟摘編文章應該具有一定的學術性,即有深刻的理論性或充分的學術價值。
四、 摘編程序與操作方式
本文檔實行摘編周期制,每個摘編周期為1個月。每個摘編周期完成的文摘為一期電子版文檔,通常情況下三個摘編周期,即三期電子版文檔為一個文字版發行周期。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1. 選題。每個摘編周期的第一個星期(一般為星期二)為選題期,每個責任編輯按照分工在此期間發現和搜集選題。每次選題不得少于三個,多則不限。選題與定題之比例最低為2 :1。
2. 定題。每個摘編周期的第二個星期(一般為星期二)為定題期,由全體編輯讨論各個責任編輯提出的選題,并對選題的采納與否發表意見。議決選題采取集體通過,主編決定方式。
3. 摘編。每個摘編周期的第二個星期為各個責任編輯的摘編期,各責任編輯對議決摘編的文章進行摘編,并于每個摘編周期的第三個星期之前交給當期副主編。
4. 審閱。每個摘編周期的第三個星期為當期副主編審閱已提交摘編文稿的審閱期。審閱不合格或不合規範者,有關責任編輯應該按照副主編的提示或意見予以修改,直至審閱合格。
5. 定稿。每個摘編周期的第四個星期為主編審閱由副主編提交的摘編文檔文稿的定稿期,主編認為合格者,可以定稿;認為不合格者,可以經由副主編讓具體摘編人進一步修改和提煉,然後定稿。
6. 交付。 主編定稿後,交由當期副主編交付電子版,直至最後交付文字版。
五、 摘編規範
1. 作者情況。拟摘編文章的作者以原刊物上注明的單位為準。
2. 文摘篇幅。摘編文字一般應控制在1000字以上,原則上不超過3000字。
3. 正文處理。摘編應當文字簡潔、重點突出、傳達準确。摘編不必保留原文版式,盡量少劃分段落;除必要的概括和銜接語外,在闡明作者觀點時應盡量使用原文文字或表述方式。
4. 外文處理。摘編文章中正文中有外文術語标注時一般不予采編,但不采編可能影響理解時,則可以标注外文;标注外文由摘編人負責校對。
5. 文稿交付。摘編文稿必須按照本規則規定的摘編規範和格式整理打印,校對無誤後交付。
六、 摘編範圍
1. 時間範圍: 原則上摘編2年以内國内外學者在國内外學術刊物上發表的作品。
2. 刊物範圍: 所有公開發行的中文學術刊物和法學刊物,不限刊物級别和刊物區域;但僅限于書面文字刊物,網絡文章一律不予摘編。
3. 報刊文章一般不予摘編,但編輯部認為确有價值和意義者可以摘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