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講座

當前位置: 首頁 > 學術研究 > 會議講座 > 正文

“回顧與展望:比較法視域下《民法典》問題研讨會”成功召開

日期:2020-11-27 18:32      點擊數:     來源:

深秋寒風猶盛,研學熱情未減,11月27日,由我院主辦的“回顧與展望:比較法視域下《民法典》問題研讨會”在京順利舉辦。來自bevictor伟德官网、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對外經貿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央财經大學、北京師範大學等多所高校的20餘位專家學者以及我院10位博士研究生受邀參加了本次研讨會。

院長解志勇教授作了會議緻辭。他指出:《民法典》契合法治的固根本、穩地基、立長遠的核心特征,它作為最具标志性的法律之一,在法治建設、學術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他代表bevictor伟德官网預祝本次研讨會取得預期成果。

研讨會圍繞比較法視域下《民法典》的不同問題展開,共分為兩個單元。

我院費安玲教授主持了第一單元的對話,她開篇指出:比較開拓視野,溯源能使我們更加理性,從比較法角度解釋民法典具有特别的價值。學者圍繞不同問題發表見解。北京大學常鵬翺教授針對民法典第406條作了鞭辟入裡的剖析,在域外法的考察之基礎上指出針對該條的解釋不能使之回到物權法原先的立場,并強調當域外經驗與國内對比存在差異時,應特别注意規則背後的原理作用,而不應局限于條文表面。我校法學教育與評估中心主任田士永教授洞見了民法典時代民法教學的變化,并結合比較法經驗對民法課程開設應否民商合一、人格保護在教學内容中的定位、物權法和合同法的順序安排等問題發表了個人觀點。我院翟遠見副教授則以宣告失蹤制度為主題作了報告,強調在民法典出台背景下,無論基于公平還是效率,建立臨時的财産管理人制度有其必要性。他指出,應根治法律傳統,同時借鑒國外立法經驗,對既有的規則進行解釋與補充。中央财經大學朱曉峰副教授從實踐中的問題引出一般人格權與具體人格權關系的議題,評析了補充說、沖突關系說等學說,并對《民法典》994條适用規則與例外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對外經貿大學馬特教授、我院薄燕娜教授和遲穎副教授等對上述學者發言給出精彩的評議。

我院王志華教授主持了第二單元的對話,他強調:比較法學者的批評和建議将有利于民法典的進一步完善。其後,我院柳經緯教授在肯定民法典意義的同時,高屋建瓴地指出了評價民法典的三個維度:法典論、法典編纂史、民事立法。他認為,從法典論的角度來看,我國民法典在形體上有序化、實質上彰顯财産和自由兩個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從法典編纂史的角度來看,編纂21世紀民法典的願望不盡如意;從民事立法的角度來看,我國民法典的彙編色彩濃厚。中國人民大學石佳友教授則從法典化的本質、對立法與司法關系的塑造、需具備的合法性、最初動因與時代使命,在法社會學意義上對法典化及“解法典化”現象進行了全景式的觀察,他強調,社會經濟條件的深刻變化使得“重新定義”法典化成為必要。清華大學汪洋副教授則從主體、客體、權能、存續期限與轉讓問題、租賃合同的類推适用對意定居住權和居住權合同進行了細緻的解讀,并指出,立法或許未能厘清其功能定位、未能意識到其體系融貫性、未能明确居住權與居住權合同的差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李昊副教授旁征博引,從體系定位和保護範圍兩個角度對比較法視野下的侵權責任法權益保護進行了分析,并提出能否在人格權保護中準用侵權責任法所保護的民事權利的範圍的問題。中央财經大學王葉剛副教授則針對侵害死者人格利益的請求權主體發表了見解,認為死者人格利益保護的特殊之處就在于其同時涉及私益和公益、精神利益和财産利益,并指出在不涉及公共利益的情形,請求權主體不應受順序限制,涉及公共利益的則可以類推适用《英雄烈士保護法》第25條第2款。我校民商經濟法學院戴孟勇教授、北京師範大學趙曉舒副教授、我校法律碩士學院烏蘭博士和我院楊自然博士等對上述學者發言作了評議。

最後,我院中美法學研究所所長馮恺副教授作了會議總結陳詞。她援引溫德莎德的一句話指出:“一部法典隻是法律發展進程中的一個時刻......它隻是洪流中的一波漣漪而已。”在未來,如何構築市民社會的規則,如何弘揚私法自治的精神,還有賴于每一位法律共同體成員的不懈探索和努力。會議在熱烈的掌聲中落下帷幕。




關閉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