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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法系列講座“佩雷爾曼的‘新修辭學’法律思想”成功舉辦

日期:2018-11-21 12:38      點擊數:     來源:

11月20日晚,我院比較法系列講座之“佩雷爾曼的‘新修辭學’法律思想”,在科研樓B211會議室成功舉辦。本次講座由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教授、法學院院長廖義銘教授主講,我院孫海波老師主持,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楊貝副教授、我校法學院雷磊教授作與談人。

孫海波老師歡迎并感謝了到場的三位教授,随後簡單介紹了三位老師及其在修辭學領域的研究情況。

主講環節,廖義銘教授首先講述了自己研究生求學和立法院工作期間是如何接觸到佩雷爾曼修辭學并對其興趣愈加濃厚的;談及自己與大陸在學術活動上的緣分,對能來大陸進行交流表示欣喜。

廖義銘教授從佩雷爾曼的生平事迹入手,介紹了佩雷爾曼的重要作品和寫作背景,指出佩雷爾曼對于修辭學的貢獻,如何在死亡的廢墟上使其獲得重生。廖教授講到,佩雷爾曼的研究起始于納粹暴政下的正義研究,他得出了常見的六種正義公式,并歸納出形式正義的公式,即“對于具某種相同本質屬性之成員,必須給予平等待遇”;然而,佩雷爾曼意識到這一法則在具體實踐中仍無法排除人之價值判斷。佩雷爾曼從何為價值判斷、如何推論價值意識到了創作新修辭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廖義銘教授以生活中的有趣現象為例對佩雷爾曼新修辭學中一些重要且具體的内容展開了介紹,首先闡述了“說服”與“證明”這對概念。廖教授闡述了說服與證明在内涵上的區别,介紹了說服力的三大要素,由此引入了第二對重要的概念“說者”與“聽衆”。佩雷爾曼在其理論中将修辭中的聽衆闡述為“普遍聽衆”、“單一聽衆”和“自己聽衆”,每種聽衆都有其獨特的理論意旨。廖教授指出修辭學中的共識主要有“基于真實經驗”和“基于價值偏好”兩種,而說服方法主要有“連結”和“分離”兩種。廖教授從“準邏輯論點”、“基于實在結構論點”和“建立實在結構論點”三個方面講授了“連結”問題,從概念、判斷理由和典型表現三個方面教授了“分離實在關系”問題。

在最後,廖義銘教授闡述了自己對于“法律人工具與靠山”的理解,指出當今的法律人已經從文學、邏輯、小數據的前時代轉向大數據的4.0時代,在這一時代,法律人需要依托自省和個人素養,完成法學理論與實踐工作。

在與談環節,楊貝副教授對學術道路的啟蒙老師廖義銘教授表示了敬意,結合廖教授的講演内容闡述了自己對于佩雷爾曼新修辭學的理解和認識。雷磊教授首先談及了台灣學者在九十年代對大陸學術的影響,歸納了邏輯學、論題修辭學、對話的程序性理論三種法律論證理論,就修辭學在法律論證進路中的外部關系和内部關系、修辭學與相對主義、修辭學與權威論據三個問題與廖教授進行了探讨。同學們也就修辭學解構權威之後出路在何等問題請教了廖義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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