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酷刑:從合法的手段到公認的罪行……………………………………龔刃韌(1)
論正當行政程序與行政法的全球化……………………………………羅智敏(22)
刑事法律援助的中國問題與域外經驗…………………………………陳永生(32)
調解與審判的關系:反思與重述………………………………………周 翠(46)
論期待可能性的阻卻事由及其在我國刑法中的表現…………………張小虎(65)
論正犯與共犯的區分
——立足于我國刑法規定之檢讨………………………………………吳飛飛(76)
表見代理中信賴合理性的判斷模式……………………………………葉金強(87)
溯源與重構:忘恩負義制度研究………………………………………陳幫鋒(95)
論美國不可争辯條款規制投保欺詐的制度構成及其正當性
…………………………………………………………………李青武 于海純(112)
美國自由貿易協定中藥品TRIPS-Plus保護……………………………梁志文(125)
【法政時評】
人權、善政、民主:歐洲法律與社會發展中的議會監察專員………李紅勃(141)
【人文對話】
人格權中經濟價值法律保護模式探讨…………………………………王葉剛(160)
合同條款控制的正當性基礎與适用範圍
——歐洲與德國的模式及其借鑒意義…………………………………王劍一(171)
【法學譯介】
歐洲基本權利保護的理論與方法
——以比例原則為例…………[德]安德烈亞斯·馮·阿爾諾(劉權譯)(182)
酷刑:從合法的手段到公認的罪行
龔刃韌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摘 要:在人類曆史上,酷刑曾長期是各國司法制度中合法的手段。近代以後人類才開始在法律上廢除酷刑的漫長進程。其中,17世紀英格蘭終止刑訊具有先驅意義。18、19世紀歐洲大陸國家相繼廢除了酷刑。西方國家廢除酷刑對一些東方國家也産生了影響。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禁止酷刑不僅為國際條約所規定,而且已成為國際習慣法和強行法規則。在當今國際社會酷刑已成為公認的
罪行。然而,酷刑作為人類社會的一種制度頑疾,在法律上廢除并不等于在事實上根除。
關鍵詞:廢除酷刑 供認 人的尊嚴
論正當行政程序與行政法的全球化
羅智敏 bevictor伟德官网法學院副教授,意大利羅馬第二大學法學博士
摘 要:正當行政程序的概念來源于英美法系,它構成了英美法系行政法的基石。而在大陸法系國家,根據傳統行政法理念,公共利益優先,行政程序本身最初并沒有得到重視。20世紀以來,各國行政法都發生了變化,正當行政程序逐漸成為行政行為的一項基本原則,甚至在某些大陸法系國家成為一項憲法性原則。正當行政程序在大陸法系國家的确立與發展構成行政法全球趨同的重要方面。随着法的全球化進程及全球治理的需要,全球行政法正逐漸形成,正當行政程序恰恰是全球行政法形成的主要表現。行政法的全球趨同與全球行政法的形成是行政法全球化的兩個方面,正當行政程序在這兩方面的發展顯示出行政法已經不再是一國之内的法,行政法的全球化已然成為客觀事實并會進一步深入發展。
關鍵詞:正當行政程序 全球行政法 行政法的全球化
刑事法律援助的中國問題與域外經驗
陳永生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摘 要:我國法律援助制度自20世紀90年代正式建立以來迅猛發展,2012年修正的《刑事訴訟法》又适當擴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範圍,這使我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發展面臨新的契機。然而,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刑事法律援助存在适用範圍過窄、經費極為緊張、經費配置不合理等嚴重問題。無論是同經濟發達國家曆史上的困難時期相比,還是同與我國處于同一發展階段的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解決以上問題都不存在經濟上的困難。在未來進一步完善我國刑事司法制度時,有關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解決這些問題。
關鍵詞:刑事法律援助 中國問題 域外經驗 範圍 經費
調解與審判的關系:反思與重述
周 翠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摘 要:我國“審理法官實施調解”的設計思想與德國“裁判法官促進和解”的文化相近,但程序本質卻存在根本性差異,這主要體現在:德國裁判法官促進和解必須遵守程序公開、制作筆錄、法定聽審等基本程序要求,而我國審理法官實施調解卻超出法定程序要求,加添了當事人自願、自治以及保密等因素。以請求權為導向并以适用法律為己任的審理法官,得否從事以利益為導向的調解行為?在我國啟動調審分離改革之際,再次反思與重構“審判與調解的關系”,成為重要的議題。鑒于調解僅以“實現持續法和平”和“快速徹底解決潛在所有糾紛”為目的,因此其并不屬于以“實現實體正義”為目标的審判活動,其也絕非審判的替代方式,而是充其量僅為審判提供補充而已。換言之,如果我國法院未來設立調解法官專司調解,這也僅意味着法院在履行照管當事人的義務,而非履行審判職能。
關鍵詞:和解 調解 審判 既判力 法律效力 執行力
論期待可能性的阻卻事由及其在我國刑法中的表現
張小虎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暨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教授,法學博士
摘 要:期待可能性阻卻事由所緻期待可能性缺乏,是責任的消極要素。缺乏責任不同于阻卻責任。我國刑法中的不可抗力與意外事件,屬于缺乏責任事由而非阻卻責任事由。國外刑法理論有将防衛過當與避險過當列為阻卻責任事由的說法,而在我國刑法中,作為從寬處罰前提的防衛過當與避險過當不宜認作阻卻責任事由。國外刑法理論與實踐雖然承認超法規的期待可能性阻卻事由,但我國應當将期待可能性的阻卻事由限定在法定或有權解釋的範圍内。我國《刑法》與司法解釋對于家庭内部盜竊、出賣親生子女、當事人毀滅證據、某些收買被拐賣婦女、受脅迫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行為的非罪處理,均存在基于此類行為缺乏期待可能性的意義。
關鍵詞:主觀責任 缺乏期待可能性 阻卻責任事由
論正犯與共犯的區分
——立足于我國刑法規定之檢讨
吳飛飛 國家檢察官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摘 要:基于正犯理論的實質化演進,現在通行于大陸法系國家關于共犯分類标準的分工分類法已經大異其趣,這種修正了的分工分類法試圖在分工中解決不同類型共犯人刑事責任的大小問題而更接近于我國的作用分類法。我國目前共犯分類理論應當将分工分類法與作用分類法相結合,發揮各分類法的應有功能,做到對共犯人準确定罪量刑。我國目前堅持正犯判斷标準形式的客觀說并對其适當修正更為現實和可行。在此基礎上我國刑法中正犯與實行犯幾乎可以合一把握。
關鍵詞:分工分類法 作用分類法 形式的客觀說 正犯 實行犯
表見代理中信賴合理性的判斷模式
葉金強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摘 要:表見代理中的信賴合理性判斷,可采理性人标準模式來進行。通過建構理性人标準、重構當事人所處的場景,進而來判斷這樣的理性人在所構建場景中,對相應的代理權外觀是否會産生合理的信賴。代理權外觀存在不同的類型,并會以不同的強度出現,個案中還會發生數代理權外觀表征力疊加現象。理性人構建應面向于個案相對人來具體化,但在個案相對人能力過弱并且超出了被代理人可能的預見範圍時例外。
關鍵詞:表見代理 信賴合理性 理性人标準
溯源與重構:忘恩負義制度研究
陳幫鋒 廈門大學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
摘 要:在我國目前所進行的《繼承法》修訂過程中,學者把繼承權喪失作為十個亟需解決的問題之一。其實,繼承權喪失就是忘恩負義制度适用的結果。在優士丁尼法中,忘恩負義制度的作用場域是橫跨人身、财産關系的所有無償的權利變動情形,如解放奴隸、贈與、繼承。忘恩負義成為據以撤銷無償的權利變動的原因,它是這種權利變動的利益閥門。在現代民法中,繼承關系和贈與關系中的忘恩負義被分别規定在繼承法與合同法中,前者已被“不配”所指代,而後者則留其實而喪其名。盡管忘恩負義制度體現在具體規範上已是殘缺不全,但它仍然具有重大理論意義。它與慷慨德性相結合,統領着整個無償的權利變動領域。
關鍵詞:忘恩負義 贈與 不配 喪失繼承權 《繼承法》修改
論美國不可争議條款規制投保欺詐的制度構成及其正當性
李青武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于海純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摘 要:不可争議條款制度約束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合同或主張保險合同無效的權利,強化了保險消費者的保險合同期待權。該制度是否豁免投保欺詐是其适用中最大的争議,本文重點圍繞美國立法例,論述不可争議條款豁免投保欺詐的表現形式、制度緣起、正當性依據及其質疑,探究該制度全貌,以期為完善我國《保險法》中的不可争議條款制度提供理性思考依據。
關鍵詞:如實告知 投保欺詐 不可争議條款
美國自由貿易協定中藥品TRIPS-Plus保護
梁志文 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摘 要:制藥業是TRIPS協議和TRIPS-Plus規則的幕後推手。在制藥業的推動下,美國在自由貿易協定(FTA)中積極推行藥品的TRIPS-Plus保護。它們以美國1984年《藥品價格競争與專利保護期恢複法案》為藍本,向貿易夥伴推銷專利保護期延長、數據專有權和專利鍊接制度。它們以各種形式出現在美國現已生效的20個FTA和每年度《特别301報告》中,并逐步為發展中國家所采納,成為潛在的國際新标準,對藥品獲取和公共健康産生嚴重影響。發展中國家應采取合衆連橫策略,不僅要将TRIPS協議彈性條款和《多哈宣言》融入TRIPS-Plus規則,而且還要構建TRIPS-Plus規則自身的彈性條款。作為美國重要的貿易夥伴之一,我國不能漠視這一發展趨勢。
關鍵詞:自由貿易協定 上市許可 數據專有權 專利鍊接 藥品專利保護期延長
人權、善政、民主:歐洲法律與社會發展中的議會監察專員
李紅勃 外交學院法律系副教授,法學博士
摘 要:議會監察專員是源于北歐的一種特殊的憲政制度,監察專員擁有法定職權和獨立地位,接受公民投訴,調查官員違法,發布處理意見。對于公民而言,他是人權的保護者;對于政府來說,他是管理的督促者;對于議會而言,他是法治和民主的參與者。議會監察專員的設立與運行,有力地促進了歐洲善治進程,對中國法治發展亦極具借鑒意義。
關鍵詞:議會監察專員 人權 善政 民主 善治
人格權中經濟價值法律保護模式探讨
王葉剛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生
摘 要:随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民法人文主義理念的勃興,人格權中經濟價值逐漸受到法律的肯定與保護。從比較法上看,關于人格權中經濟價值的保護,主要形成了德國法的一元保護模式與美國法的二元保護模式。一元保護模式通過擴張既有人格權的内涵、使其同時包含經濟價值,并借助人格權的具體規則對其進行保護,二元保護模式則通過在隐私權之外創設獨立的公開權的方式,實現人格權中經濟價值的法律保護。人格權中經濟價值法律保護模式的選擇關系到人格權中經濟價值性質的界定,并會對人格權的内涵、效力以及人格權的救濟方式等産生影響,是我國未來人格權法立法必須解決的前置性問題。我國未來人格權法立法應當堅持一元保護模式的基本立場,即在我國既有的人格權體系内解決其法律保護問題。
關鍵詞:人格權 商業化利用 公開權 一元保護模式 二元保護模式
合同條款控制的正當性基礎與适用範圍
——歐洲與德國的模式及其借鑒意義
王劍一 德國明斯特大學法學博士生
摘 要:對于合同條款,特别是對于格式條款的司法控制是各國法律的重要領域,也是比較法上最引人注目的課題之一,因為它能夠說明一國法律是如何理解私法自治、公平、效率等基本理念的。确定正當性基礎和适用範圍是條款控制制度建構中最重要的一環。從消費者保護政策出發,歐洲法在“非單獨協商條款”這一體系概念的基礎上構建條款控制體系,随後的統一法工程則逐漸把商事合同納入适用範圍。德國的《一般交易條款法》最初并不區分适用的合同類型,直到轉化歐共體指令後才把消費者保護作為特别的政策考量。我國《合同法》最初的立法方案與實際的立法情況在條款控制領域存在矛盾。在借鑒歐洲和德國模式的基礎上,從我國立法的曆史和現實出發,立法者可以考慮以防止合同自由的濫用與保護消費者的二分法重構條款控制的正當性基礎與适用範圍。
關鍵詞:格式條款 司法控制 正當性基礎 适用範圍
歐洲基本權利保護的理論與方法
——以比例原則為例
[德]安德烈亞斯·馮·阿爾諾(Andreas von Arnauld)/ 劉權 譯
摘 要:對法律與國家的不同理解一如既往地存在于歐盟内部所有的“共同遺産”與“價值共同體”的修辭學中。德國法中法律是優先于政治的,而英國更注重保持開放的政治空間與限制司法權,近些年來特别是從GCHQ案到1998年《人權法案》頒布以來英國法展現給我們的是一幅驚人的變化圖景,其已開始接納比例原則。法國法對比例原則并不是公開地接受,而是以不同的本土标準逐步地适應歐洲标準。由于比例原則提供了靈活性與可訴性,特别是出于結構性與制度性的原因,比例原則在歐洲層面是必需的。作為法院的監督标準,比例原則會強化法律的優先性,并且導緻民主與法治關系的結構性重組。歐洲法院對成員國議會行為的監督已不可避免,民主的思維應當在基本權利保護中展開。
關鍵詞:基本權利 比例原則 溫斯伯裡 一體化